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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城乡社会家庭结构与功能的变迁

发表于2007-05-09
唐灿 


 
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和家庭模式的多样化

近30年来,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是我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化的重要特征之一;与此同时,家庭结构还呈现出以核心化家庭为主,小家庭式样愈益多样化的趋势。2002年,我国城乡家庭户人均规模是3.39人,较之1973年的4.81人,户人均规模下降了1.42人;与1990年的户人均3.97人相比,也下降了0.58人;户均人口规模愈益接近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户均3人左右的水平。

家庭规模在城乡和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2002年,全国城市家庭户平均人口为3人,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更是只有2.87人和2.89人;镇一级家庭的平均人口规模是3.25人;乡村家庭平均人口规模为3.62人。但是自1982年起,乡村家庭规模缩小的速度高于城镇。在地区之间,家庭规模的差异大致呈现出北部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相对偏低(平均户规模约在3.2以下),西部和南部相对偏高(户规模约在3.60以上)的格局。区域间家庭规模的差异不能仅仅用经济水平和城市化程度等因素加以简单解释。在中国南方的一些地区,如广东、福建等省,虽然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程度较高,但是与生育有关的一些行为,如生育率、出生性别比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其背后的文化和民俗制度等深层原因值得关注。

对于家庭规模的小型化,不能被简单地认为是核心家庭替代大家庭,从一种模式演变为另一种模式的过程。核心家庭确已成为主流家庭模式,但是1人户和2人户在近年来呈现出持续增长势头,1人户、2人户和3人户的比例从乡村到镇到城市呈逐步升高的态势,而4人以上家庭则相反。这表明城市化水平与小家庭以及多样化趋势之间的某种关联。据2002年的统计数字,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非核心化的小家庭占有更大的比重,1人户和2人户相加分别为35.91%和35.98%;北京市一代户所占比重为30.93%,上海市为35.18%;两代户在北京所占比重刚刚过半,而上海甚至不到一半,只占49.33%。一代户和1人户、2人户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说明,除核心家庭外,其他非核心化的小家庭式样,如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单身家庭、单亲家庭等,正在构成我国城乡家庭结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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