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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五年未交房,候鸟老人将一房产公司告上法庭

发表于2016-12-29

2011年购买的房子至今未交付,来自新疆的候鸟老人将白沙一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经过白沙法院的调解,房产公司立即向老人交付房屋以及赔偿金92322元。


新疆的杨先生与白沙某房地产公司在2011年6月签订购房合同,以每平米4032元的价格购买房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一套房屋,房款共计28.22万元。同时房产公司还赠送杨先生已经种植好的一块面积34平方米、使用年限29年的果园,不低于700元每平米的购房装修以及长安CX20自动档汽车一辆。约定2013年10月前交房,如逾期90天以上,房产公司将承担违约责任。面对这么好的优惠,杨先生签订合约后很快就全额交付房款。交房时间到了后,房产公司却并没有按约交付房子。


今年11月,杨先生将房产公司告上白沙法院,要求房产公司按约交付房屋以及果园、汽车,并赔偿违约金。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周丽娟多次联系双方,说法释理,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房产公司将杨先生原购买的房屋置换为同栋楼的另一套已装修好的房屋,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房产公司放弃差价补偿,明年6月底前房产公司需支付杨先生3.1922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支付6.04万元折抵原本赠送的长安汽车,明年年底前房产公司将向杨先生交付34平米的果园。看到让自己揪心多年的房子问题得到了解决,杨先生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发表于2016-12-30

这种事情还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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