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 1 |
/1页
go

主题:海南住房公积金新系统今天上线,手机就能办理提取业务

发表于2017-05-08
标签:提取 办理 账户余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于今日正式上线运行。5月8日至31日为系统试运行期,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展该局柜面将适时限定业务受理量。


  新系统上线将陆续推出各类业务的网上查询和办理服务,具体包括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明细信息和贷款条件查询、单位缴存及个人提取业务办理等多样化的网上服务。职工可通过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海南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以及网上大厅等多种渠道办理上述住房公积金业务。


  其中,网上大厅和微信平台与新系统同步上线,手机APP预定5月20日后上线,届时缴存职工可通过该局门户网站首页的链接网上大厅或手机APP办理业务。缴存职工以密码口令(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手机动态密码验证的形式登录信息系统操作业务。

  缴存职工除下列情况必须到该局服务大厅面柜办理外,逐步免予到服务大厅现场面柜办理业务:一般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继承业务,需要复核材料原件的其他业务等;列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职工的所有业务。


  新系统上线后,将正式开展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已办理过约定提取业务的职工再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后将自动终止约定提取业务。对冲还贷业务是该局通过内部账务调整,使用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抵减每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时,将从约定的银行账户划扣差额部分。


  此外,职工身份以“身份证号+姓名”作为唯一标识,所有身份标识下的原各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会自动合计,无需办理省内个人账户转移及合户业务。

发表于2017-05-09

上一页 | 1 |
/1页
go